本報長沙11月24日電(記者侯琳良) 長沙市政府日前對外正式公佈權力清單和審批項目流程清單。同時,長沙市政府相關負責人承諾:“政府部門在清單之外無權力,目錄之外無審批,對不正確履職、拖沓履職者將追責。”
  記者看到,這份清單列出了長沙政府部門的3612項職權,包括審批項目219項(含行政許可、非行政許可兩類,其中市本級179項,省垂直管理部門40項)、行政職權3393項(含行政處罰、行政強制、行政確認等12類)。一併公佈的《長沙市行政審批項目流程清單》,從審批程序、申請材料、承諾期限等16個方面對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進行規範。辦事群眾對所辦理事項需經過哪些環節、準備哪些資料、需到哪裡找誰辦理、辦理進展情況等信息一目瞭然。
  “市本級行政審批事項精簡率約58.2%,部門行政職權精簡率約61.7%,接近2/3。”長沙市委組織部副部長、市編委辦主任張白雲介紹,此次長沙對各部門權力“家底”進行“瘦身減權”,在全國範圍來看可謂“力度大、底數清、推進快、措施齊”。
  同時,長沙市出台了管理辦法,從制度上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實施、管理作了明確規定。今後,除法律法規新增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國務院、省政府下放的事項外,原則上不得新增行政審批事項,從制度上防止權力邊簡邊增、明簡暗增和變相行使審批等現象發生。
  “長沙突出抓好了‘清權、減權、控權、曬權’四大環節,其中‘減權’涉及部門單位職權取消、異動、利益調整,難度最大。”張白雲說,權力清單公佈只是開始,今後長沙探索制定出台目錄管理長效機制,進一步完善行政權力清單制度體系,將權力清單納入電子監察範圍,並著手進行“責任清單”、“監管清單”以及“負面清單”的編製工作。同時,建立與權力清單相應的幹部考核、晉升標準,接受社會監督。  (原標題:長沙市政府“減權瘦身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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